“出钱雇你也好,麻烦出席一下”,广东一新娘恳求新郎出席婚礼,不久后两人分手,男方称“配合演戏”,追讨20.8万元及多件金饰,法院判了
据杏彩体育整理: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民事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一对男女在恋爱同居并举办婚宴后感情破裂,男方以婚礼系“配合演戏”为由,要求女方全额返还18.
8万元彩礼、2万元改口费及多件金饰。
广州中院二审驳回男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女方返还彩礼及改口费合计12万元,并返还部分金饰。
恋爱同居后给付彩礼,福建婚宴成争议焦点 判决书显示,杨某甲与姚某甲于2023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此后同居生活。
恋爱期间,杨某甲及其父亲杨某乙支付彩礼18.
8万元、改口费2万元,并购置了金手镯、金戒指、金锁、金手链、金耳环等首饰。
2024年,双方在姚某甲福建老家举办婚宴。
但这场婚宴究竟是真婚礼还是“演戏”,成为双方争议的核心。
杨某甲一方称,婚宴由姚某甲单方面决定,自己只是应对方要求配合。
其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4年9月22日,姚某甲曾表示:“既然确实走不下去,11月的酒席你当作帮我最后一个忙也好,你需要我出钱雇你也好,麻烦你出席一下。
”姚某甲还称不想伤害母亲,希望杨某甲“帮我装几个月”,并称“婚礼结束再也不会麻烦你任何一件事”。
杨某甲据此认为,双方在婚宴前已决定分手,女方坚持办酒席只是为了应付家人;
婚宴费用由女方自行承担,男方父母及亲友均未出席,双方也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女方应全额返还彩礼、改口费及金饰。
姚某甲则否认婚礼是“演戏”。
她辩称,相关聊天只是情侣吵架时的气话,此后双方已经和好,并共同商议婚礼场地、婚庆流程、礼服等细节。
她还称,杨某甲父母拒绝出席婚礼,杨某甲又在婚礼当天离席,导致矛盾激化、感情破裂。
双方同居期间,她承担了较多居住成本和日常生活开支,彩礼也有部分用于婚礼筹备、婚宴及蜜月旅行等合理支出。
法院:未登记但已共同生活并办婚宴,酌定返还12万元 一审法院判令姚某甲返还彩礼及改口费合计12万元,并返还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一枚、金锁一条、金手链一条、金耳环一对。
杨某甲、杨某乙不服,提起上诉,要求全额返还18.
8万元彩礼及2万元改口费,并返还两只金手镯、铂金戒指及金向日葵手串等。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实际共同生活,并按民间习俗举办婚宴,实际履行了部分婚约义务。
现因感情破裂导致婚约目的未能实现,姚某甲应返还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彩礼、礼金及相关财物。
但法院同时指出,彩礼款项已部分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婚礼筹备及蜜月旅行等合理开支;
姚某甲在共同生活期间承担了较多居住成本及婚礼筹备工作,并因婚约解除在亲友间承受较大社会评价压力。
一审综合上述因素,酌定返还彩礼及改口费合计12万元,裁量幅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二审予以维持。
铂金戒指、金向日葵手串不属彩礼;
金手镯仅返还一只 关于金饰,广州中院认为,铂金戒指系杨某甲在姚某甲生日当天所赠,金向日葵手串系双方分手后所赠,均具有明显赠与性质,不属于彩礼范围,姚某甲无需返还。
杨某甲主张返还两只金手镯,并在二审中补充提交了与金店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金手镯照片。
但法院认为,现有证据未能充分证明姚某甲实际收到两只金手镯;
结合姚某甲自认仅收到一只,一审判决返还一只金手镯符合证据规则。
金戒指、金锁、金手链、金耳环系为缔结婚姻而给付的具有特定意义的财物,属于彩礼范围,应予返还。
最终,广州中院驳回杨某甲、杨某乙的上诉,维持原判。
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特别
以上内容由杏彩体育整理发布。
分享这篇文章
把感兴趣的体育内容分享给朋友。



